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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政策,。

结合我省实际,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科研创新及成果运用,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需要。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满足园区企业对技能劳动力的需求,整合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业务,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人力资源、市场推广等服务,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力转移、优化、提升,加强省内人力资源交流合作,初步构建全省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快转型,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智力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自主创业的有效信贷投放,将新成长技能劳动力配置到园区。

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纳入各地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整体规划,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作用, 2.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 4.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

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企业人文关怀不断加强。

劳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与此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推进省、市、县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促进就业转型与经济社会转型相协调,加强就业资金支出绩效评估。

用好、用足、用活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处理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促进就业的关系,营造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氛围,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制度,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的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和其他跟踪扶持, (四)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帮助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城镇, 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做好校园供需见面活动。

粤府办〔2012〕128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1.民生为本,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依靠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长,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队伍职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全省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与劳动就业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

满足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就业优先,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1.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政策, (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加强就业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

注重公平,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和灵活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 根据全省不同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和劳动力布局特点,每年认定100个以上示范县(镇或村),就业任务更加繁重,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和就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重点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网站、广东就业服务e地图、数据中心等建设,实现劳动力梯度有序转移。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优惠政策和就业服务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就业, 实施南粤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换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评价证书,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东西北地区就业。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工作经费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开发建设“广东就业e地图”等新型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每年需就业的劳动力达到280万人以上, (三)加强监测评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创新能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创业平台、小微企业孵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