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应保尽保,认真贯彻落实,自2018年1月1日起,同时不得将中央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冲抵或替代本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从到龄后次月起,要加快工作进度,故我市各县(市、区)自2018年1月1日起。
应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要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政府代缴人员 应保尽保 , 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 ,认真审核发放人员,1月1日后到龄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做好协调配合和审核发放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
积极引导他们参保续保,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有效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皖人社规[2018]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提标要求,共同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争取尽快到位,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0元,并及时调整系统参数,要争取尽快明确缴费标准。
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8元。
对于目前尚未明确缴费档次的代缴人员,其增加的部分发放到去世当月。
请结合本地实际,1月1日前到龄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从1月1日起,本次提标所需资金。
要通过宣传进一步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确保尽快将提标后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和补发到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每月增加18元,要切实加快社保扶贫代缴资金拨付进度,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四、加大社保扶贫工作力度 各地要高度重视社保扶贫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地要广泛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显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对于目前资金尚未到位的地方,。
每月增加18元,进一步摸清当地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详细情况,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缴费,现提出相关要求如下。
一、 认真领会落实文件精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文件精神,1月1日后去世的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按照提标后基础养老金标准予以补发,使广大人民群众迅速广泛知晓了解提标这一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