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 •推进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明确到2020年, •防范因工伤、失业致贫返贫, •增强贫困地区职业培训供给能力,。
促进100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五方面重要举措 1.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强化就业服务,培训项目向所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放,充分调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性, 人社部近日印发《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面向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重点做好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劳务协作, •扶持发展扶贫车间等载体吸纳就业,在贫困乡镇、村建设一批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扶贫载体,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2.持续推进技能扶贫 •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为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就业,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积极推进贫困县返乡创业园建设,为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技工教育,对接岗位需求信息,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4.不断加强人事人才扶贫 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带动300万贫困人口脱贫,引导各类人员到贫困县创业。
落实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工资政策,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通过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完善落实劳务协议。
•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 •深化扶贫劳务协作,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
5.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 将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由参保缴费累计满3年放宽至满1年,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服务支持力度。